2014年4月23日 星期三

103年 水上安全救生員訓練班招生簡章

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臺灣省分會新店同心救難隊
水上安全救生員訓練班招生簡章

一、宗  旨:以宣導水上安全,普及水上救生教育,訓練合格救生員,防溺救災,維護水上安全及保護環境,服務社會為宗旨
二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分會新店同心救難隊
三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分會
四、課程師資: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合格之急救教練、水上安全救生教練。
五、學員資格:
1.年滿16歲,身體健康(以體檢表為憑)。
2. 530秒內游完200公尺(含蛙泳100公尺、捷泳100公尺)及潛泳20
  尺以上之游泳能力。
六、訓練人數: 40人,額滿為止。(15人以上才開班)
七、訓練時間:
       第43救生班10373 ~ 103730 05:00 ~ 07:00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4救生班103731 ~ 103827 05:00 ~ 07:00
八、訓練地點:大新店游泳池、開放水域(溪訓、海訓)
九、課程內容:基本救生、救生游泳、徒手潛水-浮潛裝備使用與搜救、解脫法、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帶人法、河海救生、水中有害的生物等及16小時急救訓練。
十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3620日為止。
十一、報名方式:請先以電話方式預約報名。報名電話:林沁嫻 0911830966
十二、費用:除負擔泳池門票費及班費外,其餘訓練費用全免。(學員需加入紅十字
            ,故需繳交1500元會費)
十三、注意事項:
1.     全程參加訓練,學科、單項測驗及綜合測驗成績均達75分,需完成4次協勤服務,即可取得紅十字會水上安全救生員證書。證書效期屆滿前半年應向紅十字會申請複訓換證。
2.     參訓人員請自行加強體能訓練,並熟練捷泳、蛙泳之游泳訓練。
3.     捷泳、蛙泳尚未熟悉者,請先行報名本隊游泳訓練。
十四、本簡章未盡事宜於開課時另訂之。